金边市警察局治安警方于7月14日逮捕了涉嫌煽动人民投废票的烛光党2名领袖。
这是根据内政部国务秘书兼发言人乔速帕向 Fresh News 透露的消息。
被扣留的烛光党2名领袖,包括:烛光党董事会成员李利先生;金边市烛光党代主席文康先生。
据了解,因不能向国家选举委员会提供足够的文件,烛光党未被允许参加第7届国会选举(全国大选)。
警方扣留上述烛光党2名领袖得到了金边市初级法院检察官曾克茂先生的批准。
乔速帕说,烛光党这2名领袖涉嫌煽动人员投废票的证据确凿,所以警方才扣留他们。
据于2023年7月4日正式生效的《选举法修正案》第142条款规定,煽动或阻止人民去投票,或者投废票属于违法的罪行。该罪行将被罚款从500万至2000万柬币,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