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@国台办发布 2月24日消息,有媒体提问,台行政部门负责人陈建仁、陆委会副主委李丽珍近日先后称,“九二共识”就是一个中国、“一国两制”;大陆对“九二共识”的定义是“同属一中、谋求统一、接受‘一国两制’”,台湾人民没办法接受,呼吁大陆在不设政治前提下沟通。对此有何评论?请说明有关立场。
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今日应询表示,“九二共识”是1992年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受权达成的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“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”的共识,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性质,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共同政治基础。
“一国两制”是国家统一后的制度安排。“一国两制”的提出远早于“九二共识”。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,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,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。
“九二共识”与“一国两制”是有明显区别的两个概念,民进党一些政客却一再张冠李戴、混淆视听,企图欺骗岛内舆论、误导广大台湾同胞,为其否认“九二共识”、破坏两岸关系寻找借口、开脱责任。